各位老師、同仁, 您好
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8905號函辦理。
自109年3月17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,同仁欲出國不論平日假日,如未確實填報(上簽呈)並完成請假流程(正確請假方式請洽人事室)、未使機關知悉或有隱匿、虛偽不實之情事, 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。
《請大家非必要不要出國》
人事室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