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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助理 - 人事室 | 2018-10-29 | 人氣:444

旨述所報補假事宜及調整工作費案核定如下,並均以本次
選舉為限:
(一)參與選務工作人員比照93年前例,准予補假2日。
(二)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依「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
表」支給選舉工作費,公民投票每增1票,同意增給主
任管理員新臺幣(以下同)120元、主任監察員110元、管
理員、監察員、警衛人員、監察小組委員及選務工作人
員各100元之選務工作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