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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主任 - 人事室 | 2016-03-25 | 人氣:542
貳、本府自費團保現行之保障內容與作業方式,摘要如下:
一、承保公司: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二、保險期間:自104年4月1日0時起至108年3月31日午夜24時止。
三、保險種類包括定期壽險、意外傷害保險、傷害醫療保險、住院醫療保險、癌症醫療保險、燒燙傷給付等6大項。
四、參加對象、年齡與加退保規定:
(一)本府員工及其眷屬(配偶、父母、26歲以下未婚子女)、退休人員暨留職停薪人員,自由參加;投保年齡上限為65歲,續保最高可至75足歲。
(二)104年3月31日仍參加本保險有案之人員(內含已罹患重大疾病、既往症、退休人員、留職停薪人員),渠等人員有意願繼續參加本保險,毋需填寫健康告知聲明書,須填寫加入調查表及保險費約定付款授權申請書向該公司申請。
(三)104年4月1日起新加保者,須填寫加入調查表、健康告知聲明書及保險費約定付款授權申請書向該公司申請。
五、保費與繳納方式:本保險屬自費性質。
(一)採半年繳1次,由同仁以信用卡或郵局扣款方式繳納,手續費由國泰人壽負擔。
(二)保費:現職員工每半年1,975元,配偶每半年1,975元,子女每半年1,062元,父母每半年3,606元,退休人員(65歲以上至75歲)每半年3,606,退休人員(未滿65歲)每半年4,925元。
肆、預期效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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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104-108國泰人壽團保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