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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室幹事 - 特教組 | 2015-05-08 | 人氣:439

一、課程期間:104年7月6日至7月12日
二、上課地點:臺北市立天母國民中學、花蓮三民國中。
三、參加對象:(合於下列資格之一者,始具報名參加後續甄選資格)
(一)本市各區公私立國中,於該校表演藝術或視覺藝術(美術)成績PR值90以上的學生。
(二)參加全國性或全市性有關表演或活動表現特別優異,獲獎項者。
(三)表演與肢體表達能力表現優者、具表演才能之資賦優異七、八年級學生,經學校推薦者。男女兼收。

四、甄選:

(一)初審:104年5月20日前送件至該校,並於5月20日17:00前公告於該校網頁。
(二)複審:104年5月23日於該校公開複審,並於5月25日17:00前公告於該校網頁。

五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4年5月20日止。

六、報名方式:填妥相關表件,於104年5月15日前至本校特教組報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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