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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教組長 - 特教組 | 2016-02-17 | 人氣:719

 受理申請項目

(一)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(學習領域)課程(以下簡稱免修課程)。

(二)部分學科(學習領域)加速(以下簡稱部分學科加速)。

(三)全部學科(學習領域)同時加速(以下簡稱全部學科同時加速)。

(四)部分學科(學習領域)跳級(以下簡稱部分學科跳級)。

(五)全部學科(學習領域)跳級(以下簡稱全部學科跳級)。

以上五項項目之定義、適用科目、申請資格、評量標準、輔導方式及成績考察等相關規定,請參照臺北市明湖國中104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之規定。

 

鑑定作業流程

()初選:由特教組及教務處進行申請資格審查,通過後進入複選。

()複選:除需各科教師、導師及家長觀察建議外,另由評量小組根據評量標準進行審查。

   申請方式

一、申請時間:第一學期於915日前;第二學期於310日前。

二、申請地點:輔導室特教組

三、申請須知:

  1. 請自行由學校網頁最新公告下載相關表格,填妥申請表並檢附前一學年度成績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。
  2. 因每項申請項目實施方式的標準不同,請於報名時勾選申請項目以利行政作業之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