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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組長 - 資料組 | 2022-04-11 | 人氣:245

轉知衛生福利部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指引第三點修正規定

三、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為三年,期限屆滿前一個月,志工得檢具前點相關文件重新申請。
志工依前項規定重新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,其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不得重複計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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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18429432_1110112186_ATT2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