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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室幹事 - 輔導組 | 2015-03-27 | 人氣:368

一、為招募104年度安心服務人員,協助推動本市災難心理衛生次級預防業務,本府衛生局特訂定安心服務人員計畫。
二、研習對象如下:
(一)凡具有精神醫療或心理衛生相關專業背景(專業人員具1年以上服務經驗;義務工作者具5年以上服務經驗)或已領有諮商/臨床心理師證照,並可配合該局出勤服務
者。

(二)本案需全勤參加,始核發「安心服務人員」初階訓練12小時學分認證,並進入下一期程專業訓練。

三、旨揭研習預定於104年4月11日(星期六)及4月12日(星期日)假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辦理,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4年4月8日(星期三)止,招生簡介及報名表詳如附件。

四、旨案後續相關事宜請逕洽衛生局張明華 心理輔導員,聯絡電話:3393-6779轉1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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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4637556cc2a15eb0634aae40ebfd1c46_33610100A00_ATTCH1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