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數位資源推廣服務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7日本館12月份第1次館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5月28日本館5月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、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推廣利用本館各類型數 位資源,積極辦理館內暨館外數位資源推廣課程,特訂定本要點。 二、 數位資源包含本館購置、自建、全國共用之電子資料庫或其他免 費網路資源。 三、 基於鼓勵數位閱讀,提升讀者資訊素養能力,本館除定期於館內 開設數位資源推廣課程,並受理其他機關團體申請,免費至該機 關團體辦理相關數位資源推廣課程。 四、 館內數位資源推廣課程: (一) 參加對象:一般民眾、公務人員與中小學教師。 (二) 開課人數:最高人數為三十六人,若報名人數未達二十人,則不 予開課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已報名之讀者。 (三) 報名方式:採預約報名,可於本館報名系統、全國教師在職進修 資訊網、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事先報名。若預約報名人數未 滿三十六人,開放現場報名。 (四) 場地設施:本館數位學習教室。 (五) 課程內容:依本館數位資源內容規劃。 (六) 效益評估:參加對象必須填寫課程相關問卷(含課前及課後),作 為本館效益評估依據。 (七) 核發研習時數:全程參與課程者,本館將核發教師或公務人員研 習時數。 五、 機關單位申請數位資源推廣課程: (一) 申請資格:學校、公共圖書館、其他與教育相關之機關團體。 (二) 開課人數:上課人數達三十五人(含)以上。 (三) 申請辦法:於舉辦日期三十日前進行申請,機關申請先以電話或 電子郵件連絡本館確認後,再函發公文,敘明課程活動名稱、日 期、承辦單位、參加對象、人數。 (四) 場地設施:申請機關單位提供,至少提供電腦、網路、投影設備。 (五) 課程內容:本館數位資源內容課程。 (六) 效益機制:申請機關單位除必須填寫課程相關問卷(含課前及課 後),並於課後提供延伸回饋推廣活動成果予本館。 六、 課程講師由本館「數位資源推廣小組」成員擔任,依本館「數位 資源推廣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」辦理。 七、 本要點經館務會報通過,陳請館長核定後施行。